液壓油的抗燃性指標檢測和腐蝕性
抗燃性通常是指有較高的閃點、著火點和自燃點。
(1)閃點
閃點是在規定的開形杯或閉形杯內,將規定容量的油樣加熱到它蒸發的油氣與空氣混合后,在與規定火焰接觸后能發生閃光時,油樣的最低溫度。
閃點測量法有開杯和閉杯兩種,一般輕質油多用閉杯法(GB261-1983),而液壓油多用開杯法(GB267-1977)。同一種油液,用開杯測定的結果要比閉杯高出10~30℃。
根據閃點可知油液中產生低沸點可燃成分的程度。閃點越高,表示所產生低沸點可燃成分減少,油液在高溫下的安全性好;閃點低就不宜在高溫下使用。通常要求液壓油的閃點不低于170℃。
(2)自燃點
油液加熱到一定溫度,處于這一溫度下的細小油滴一旦撞入空氣中時,熱表面將自行燃燒,這一溫度稱為該油液的自燃點(自燃溫度)。用一系列規定數量的試樣做試驗,取其中發生自燃的最低溫度為該試樣的自燃點。
(3)著火點
油液加熱到某一溫度,移近一試驗火源,引起的火焰可維持5s 以上時,這一溫度稱為該油液的著火點。
腐蝕:腐蝕是液壓油在規定條件下,對規定金屬試片的腐蝕作用。液壓油要求腐蝕試驗合格。
腐蝕試驗一般按GB/T5096-1985(1991)(相當于ASTMD130—1983)進行。把3號銅片(T3號)浸入100℃的試油中,保持3h,然后觀察銅片表面情況,要求銅片上沒有綠色、深褐色、鋼灰色、黑色銹斑(但允許銅片輕微變色)。
對一些特殊的系統,也可用鋁、鑄鐵、鋼等金屬,在規定條件下進行試驗。